关于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党史绘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
根据《关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安排的通知》(河海委发〔2021〕15号)的有关安排,我院党委将于近期面向全校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党史绘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,从建党百年的光辉岁月中汲取灵感,撷取党史中的绚烂篇章,歌颂党、歌颂中华儿女、歌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、歌颂新时代,创作一批有高度有深度有角度的绘画作品,为建党百年献礼。
二、作品要求
作品要主题明确、构图完整、内容积极向上,同时应具有思想性、艺术性、创造性。
1.仅限用彩铅笔、铅笔或钢笔在主办方提供的16开彩铅纸上作画;
2.作品内容应具体到党的百年历史中的某一年,有关党史上的历史事件(如1949年新中国成立)、科教文体方面的重大突破或是社会风貌、人民生活图景(如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);
3.主办方根据党史主题将各学院分组,对应不同的年份(分组及各学院所需参赛作品数详见附件一),各学院应确保所负责的时间段,每一年至少有一幅参赛作品;
4.作品左上角需留出方框(长边7cm,短边3.5cm)创作作品对应年份数字的LOGO(年份用阿拉伯数字书写,如:“1949”),作品背面需用铅笔注明作者所在学院、年级、姓名。
三、奖项设置
本次活动设置一等奖5名、二等奖10名、三等奖15名,发放获奖证书。每人每类参赛作品限3件。
四、评选说明
1.活动主办方对征集作品拥有发表权和出版权,作者对作品发表和出版拥有署名权。主办方出于公益宣传目的,有权在电视、网络或其他媒体无偿使用作品。
2.参选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,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。
3.作品涉及国家秘密或内部敏感信息的,应符合保密规定。
请于6月15日前将作品提交至水利馆401;江宁校区提交至致用楼315 。
联系人:鲍星辰 15370801221(江宁) 张宇超 18360868070(江宁);雷晨雨 15295761221(本部)
我院党委
2021年5月12日
附件一:
各学院分组情况及所需参赛作品数
学院 | 党史主题 | 对应年份 | 所需参赛作品数 |
水文院 | 日出东方 | 1921-1926年 | 6 |
港航院 | 星火燎原 | 1927-1932年 | 6 |
土木院 | 1930-1935年 | 6 | |
能电院 | 灯塔指引 | 1936-1942年 | 7 |
力材院 | 1943-1949年 | 7 | |
农工院 | 当家作主 | 1949-1955年 | 7 |
海洋院 | 艰辛探索 | 1956-1962年 | 7 |
地学院 | 1963-1970年 | 8 | |
理学院 | 1971-1977年 | 7 | |
公管院 | 拨乱反正 | 1978-1981年 | 4 |
法学院 | 继往开来 | 1982-1987年 | 6 |
商学院 | 1988-1993年 | 6 | |
水电院 | 1994-1999年 | 6 | |
马院 | 2000-2005年 | 6 | |
外语院 | 2006-2011年 | 6 | |
环境院 | 中国梦 | 2012-2021年 | 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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